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该方案提出,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到2030年,初步实现新能源船舶规模化应用。重点推动内河电动、甲醇动力船舶应用,并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区域逐步形成“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内河新能源船舶从示范应用迈向规模化发展
目前,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重庆涪陵的首艘甲醇柴油双燃料危化品示范船、湖北宜昌的世界首艘内河万吨级纯电动散货船以及江苏盐城的首艘甲醇单一燃料动力江海直达船等标志性项目相继投入使用。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院长刘昕表示,近年来,在政策引领下,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发展加速。目前全国已有1200余艘内河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整体规模和应用水平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推动全场景应用与全链条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8年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并将应用场景从货运船舶拓展至运输船、公务船、港作船等更多船型。去年12月,全国首批“油改电”公务船舶在长江干线投入使用,7艘30米级燃油海巡船改造为智能电动海巡船。
《方案》还强调加强全链条支撑。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冯玥认为,该方案系统布局了安全、技术、环保、应急等标准体系,将推动绿色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甲醇与电动船舶成为推广重点
针对新能源船舶的应用场景,《方案》明确了两种技术路线:在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加快电动船舶应用;在长运距、大吨级货运场景,推广应用甲醇动力船舶。
冯玥分析,甲醇和电池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刘昕表示,短途用电、长途用醇的分类施策方式,既能发挥各类能源的技术经济优势,也能降低企业转型试错成本。
构建零碳水路运输通道
《方案》提出到2028年综合形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并在2030年进一步扩大规模。这一目标要求实现“船—港—补能站”系统性提升。
以长江干线为例,《方案》提出加快甲醇加注服务能力布局,重点在重庆、湖北宜昌、武汉、江苏南京等地建设甲醇加注设施。刘昕认为,这将有效破解有船无燃料和有燃料无加注的问题。
构建“两横一纵两网”零碳水运通道
《方案》勾画了“两横一纵两网”的零碳水运通道空间格局。以京杭运河为例,济宁至徐州重点发展干散货电动运输,徐州至南京布局集装箱电动班轮,并在沿线港口及水上服务区配套充换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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